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,我院招生与就业处会同学生处(团委)在2013届毕业生中通过认真审核、调查,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特困家庭毕业生247人。近日,我院对这247名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每人500元标准发放求职补贴和《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》。
求职补贴是由山东省政府出资发放,用于补贴特困家庭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;《就业服务卡》是在学生毕业一年内,持卡人在全省范围择业过程中,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、办理户口签转和人事代理、查询就业信息等,凭《就业服务卡》和身份证将一律免收入场费、报名费、手续费、工本费等相关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