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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4-28 浏览次数:

 

 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普法工作机制,根据《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<2022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烟法办发[2022]6号)要求,现制定学校《2022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》。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,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实现按需普法、精准普法,构建起党委领导、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在全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,为学校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1.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治校相结合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治校工作,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通过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校。

2.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。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,结合国家宪法日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,大力开展普法宣传。

3.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。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,由分管领导抓总,其他领导抓具体,各部门各单位抓落实。通过加强衔接协作,形成普法工作合力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1.明确普法责任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(见附件1)、学法清单(见附件2),确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、责任部门、责任人,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)

2.开展“法德共进”工作。建好法德讲堂,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。(责任部门:德育教学部)

3.全面做好普法宣传。依托宣传栏等方式,定期更新普法宣传内容;广泛利用大屏幕、LED显示屏等载体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口号,营造浓厚法治氛围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各部门各单位)

4.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在国家宪法日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,以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、新生开学、“三下乡”等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,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。每年至少组织2次宣传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实践活动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学生处、组织人事处,各部门各单位)

5.建立以案释法制度。坚持在执法司法实践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,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。建立典型案例资料库,每年11月底前向学校办公室报送5个典型案例。(责任部门:法律顾问室)

6.打造媒体普法阵地。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板块,利用官微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学生处,各部门各单位)

7.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。结合全市开展的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,将学法用法考法作为干部专业能力“大培训、大练兵、大比武、大竞赛”活动的重要内容。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,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(责任部门:组织人事处)

四、组织保障

(一)明确工作任务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内容,及时制定详细的普法工作措施,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。具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和年终工作总结及时报学校办公室。

(二)创新普法方式。将普法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紧密结合,创新法治宣传形式,精准研判广大师生员工对法治教育的新需求,以师生员工喜闻乐见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。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,构建多层次、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。

(三)加强考核监督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奖励挂钩。对工作突出、成效明显的部门或个人及时推广经验;对不履职尽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。

联系人:刘世梅 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6927183

邮箱:ytvc805@163.com

 

附件:1.烟台职业学院普法责任清单

2.烟台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

 

办公室   

2022年4月27日


182C3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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